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5-14浏览次数:149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 号)、《铁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今后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办理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发放条件是: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且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二、学院应在学生证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学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在乘车区间栏内。学生入校后变换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应向学院提交申请,说明情况,经办公室审批备案后,修改乘车区间,并在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三、优惠卡须贴于学生证内空白部位,无空白处的贴在插入封皮页的任何一面,封皮遮挡无碍(封皮与内页分开的不能贴于封皮)。优惠卡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四、优惠卡每学年可使用4 次。新卡发放时已储存购票次数4 次,此后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后,各学院将学生证收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按每学年4 次增输次数。每学年的优惠卡增输工作应于十月中旬前完成。
    五、根据教学厅[2003]1 号文件精神,2003 年秋季起入学新生,符合条件需购买优惠卡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支付,每张优惠卡的费用为7 元。
    六、优惠卡订购事宜:
    1.新生入学注册后,各学院委派专人负责,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符合领取优惠卡条件的学生填写《新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由学生在“签名”栏签名,核实后加盖学院公章),并收取每生7 元的购卡费。
    2.对于学生证遗失或优惠卡破损的学生,教务处提供补办机会,受理时间是每年5.21-5.31 和10.26-11.05。需补办优惠卡的学生应在相应时间之前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备案后,填写《学生补办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由学生在“签名”栏签名,核实后加盖学院公章),并缴纳补办费用7 元。
    3.请各学院严格审查,及时将《新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每年10.26-11.05)、《学生补办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每年 5.21-5.31 和10.26-11.05)以及购卡费用交教务处,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jwc@nuist.edu.cn。各学院应将相关材料备份一份,建立使用优惠卡档案。
    4.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所报表格确定优惠卡订购数量,与指定单位联系购卡事宜,及时将优惠卡发放至各学院。在申请和补办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使用注意事项:
    平时注意保持学生证干燥,严禁被水浸泡;请勿折叠学生证;购票和增输次数时学生证中不能夹带非接触式IC 卡。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