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5-16浏览次数:837

      为了提高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订此制度。

(一)每一篇学位论文原则上都要进行预评审。

(二)研究生完成硕士论文后,应首先由其导师进行修改、审阅,提出是否可以预评审的意见。研究生须提交《预评审反馈表》,该表由指导老师和研究生共同填写完成;如指导老师不同意参加预评审,也须同时在《预评审反馈表》的相应栏目里填写“综合评价”,同时选择“不同意”,并签字确认。

(三)预评审工作于每年3月下旬进行。预评审一般采用盲审的形式,送审时略去研究生及指导老师的名字。每篇论文由学院根据专业分配给导师评审。

(四)预评审时随论文附送《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和《学位论文评阅书》,由评审教师填写。

(五)评审教师对分配给的论文的评审要做到认真、负责,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书面的评语和修改意见。

(六)论文预评审不合格,需返回研究生重新修改,修改后由指导老师审阅合格后才可进行预答辩。

(七)研究生必须按照预评审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及时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保证修改后的论文质量。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