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5-16浏览次数:875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一)预答辩的性质和目的

1.预答辩是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在正式答辩之前,向导师答辩组汇报论文,由答辩组审查、评议其学位论文可否提交正式答辩的一项答辩制度。

2.在硕士教育中,设立预答辩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导师组集体会诊的方式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决定可否提交正式答辩,从而保证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的较高质量。

(二)预答辩对象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

(三)预答辩时间

 每年的4月中下旬。

(四)预答辩的条件

1.预答辩是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质量的一项预先审查,必须在学位论文定稿之后进行。拟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应当按照本年级学位论文写作和预答辩、答辩的总体安排,根据预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定稿,提交预答辩。

2.预答辩也是对指导教师指导论文质量和效果的一项检查。指导教师应当通过《预答辩反馈表》,对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提出初步意见,尤其对于能否定稿及可否提交预答辩提出明确意见。

学位论文未经导师评阅并签署同意意见的,不能参加预答辩。


(五)预答辩程序

1. 预答辩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公开举行。学位点负责人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导师答辩组。预答辩的时间、地点和导师答辩小组成员、预答辩学生名单及顺序确定后提前5天公告。导师答辩组由3-5名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含组长一人)。指导老师可参加预答辩,但不参与表决。导师答辩组指定一名教师担任预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填写《预答辩记录表》,最后由导师答辩组作出预答辩评议意见并填入记录表中。

2. 根据答辩人数和具体情况,安排若干个答辩场次。各答辩秘书应提前将具体答辩场次、时间和地点通知给指导老师、评委及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

    3. 硕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应制作简要的PPT等)。学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15分钟。

4. 导师答辩组应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文献综述、论文水平、创新性、与学科的契合度、写作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 导师答辩组采取评议方法做出同意通过、略作修改后通过、重大修改后通过、.不同意通过的决议。2/3以上的一致意见作为最后决议。答辩组全体成员未能就是否通过预答辩形成统一意见的,须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多数意见为准。

6.对学位论文预答辩没有通过者,限定答辩人两周内进行修改;如果能在指定时间修改完,经原导师答辩组成员传阅并按多数意见同意,可参加正式的送审与答辩。

对于依照上述途径未能通过本次预答辩的,不能参加本次正式的送审与答辩。

 

(六)预答辩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应于预答辩正式开始前4天,将内容完整(包括题目、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的硕士学位论文装订稿送交导师答辩组各成员审阅。

2.  硕士研究生在预答辩会上报告重点介绍论文的主要工作,尤其对学位论文创新性成果或者新见解要进行详细汇报和具体说明,并认真听取各导师答辩组成员的意见。
   3.  导师答辩组全体成员要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参加预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准进行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评价。

4.  预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答辩秘书将填写好的《预答辩记录表》,一起交与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院办备案。

5.  预答辩结论为“不通过”的研究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答辩)申请表》,并报研究生院。

二、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

(一)送审对象

通过预答辩的所有研究生。

(二)送审时间

每年的4月底5月初。

(三)送审程序

1.  每位毕业生指导老师提出不少于 3名专家(含校内1名,校外2名)的建议名单。校外评阅人原则上要求是本学科方向或者相关方向的、985或者211高校专家,本方向比较强势的特色院校专家亦可,职称为副教授以上。由学院办公室建立论文送审专家库。

2.  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研究生本人不介入论文送审和收集专家评阅意见。

3.  硕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采双向匿名方式。送审论文的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致谢均应略去。 

4.  论文评阅人在论文评阅后应对论文写出详细评语,按时提交。

5.  若在硕士论文评阅意见中,有一人持否定意见,学院对否定意见进行具体分析:如系学术水平问题,则申请者应在半年内进行修改,再征得原评阅人同意后组织答辩;如果学术观点或流派的分歧问题,可增聘一评阅人评阅。若该论文有两位评阅人(包括增聘评阅人)的评阅属否定,则本次申请应宣布无效。

二、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

(一)答辩对象

论文正式评审通过的所有研究生。

(二)答辩时间

每年的5月下旬。

(三)申请答辩程序

 研究生完成论文修改稿后送交指导老师认真审阅,并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导师认为该论文已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须在答辩申请表中签字认可。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论文,不推荐参加论文答辩。预答辩结果为“重大修改后通过”者,指导老师须慎重考虑是否推荐参加答辩。

(四)答辩程序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当有校外专家。名单由学院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提出,学院分学位委员会主席批准,报校研究生院备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组织答辩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整理与答辩有关的材料。

3.  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介绍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宣布开会。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为:

(1)由导师介绍所要答辩的研究生三年来的基本情况。

(2)研究生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情况,包括选题的意义、论文的写作思路、研究方法、有新意的地方等,陈述在预答辩时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情况。应用研究项目需提供实物现场展示或者实物图片,软件设计需向专家演示所编制软件。硕士报告不超过30分钟。

(3)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研究生准备答辩;同时,第二位研究生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第二位研究生介绍论文情况,答辩委员会提问;第一位研究生答辩,以下循环往复;答辩人指导老师可对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作补充说明。

(4)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申请人暂休会。答辩委员会结合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的情况等各方面的条件进行是否同意授予答辩人硕士学位的表决,推荐1位委员和秘书一起检票,答辩委员会在作出同意授予学位的决议时,需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

(5)复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三、其他事项

1. 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按规定时间提交,否则不予进行送审及答辩。

2. 指导教师应负起对所指导的论文进行认真指导和严格审查的责任。切忌将质量和格式存在明显缺陷的论文提交答辩以推卸指导责任或减轻指导工作量。

3. 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为“重大修改后通过”,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提交最后答辩者,学院要求该学位论文指导老师签订承诺书,约定如果其所指导的该学位论文在省学位办抽检结果有一份评议结果为“不合格”,导师承诺自动放弃指导资格。

4.本制度由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2012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