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6-05浏览次数:2274

    为了适应现代工程教育,确保学院本科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规范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周期评价,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为了适应现代工程教育,确保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规范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周期评价,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依据 
(1)培养目标与社会发展需求的吻合度 
(2)培养目标与工程技术发展需求的吻合度 
(3)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之间的吻合度 
(4)培养目标与专业定位之间的吻合度 

二、收集和分析数据的方法

(1)学校定位:从学校发展对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分析;

(2)校友反馈:通过函调和座谈的形式,调查、分析校友主流职业发展对专业素质培养的要求;

(3)毕业生反馈:通过毕业前的座谈、现场调查的形式,分析毕业生的职业期待和对能力培养的要求;

(4)用人单位和教师反馈:通过函调和座谈的形式,调查、分析社会、用人单位、教师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要求。

评价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

三、评价周期

(1)调查信息采集。每3年采集、分析一次校友和用人单位反馈意见;每1年采集、分析一次毕业生和教师反馈意见。

(2)评价周期。每3年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反馈问题比较集中时,专业负责人可以提出提前评价与修订。

四、流程

(1)专业每三年召开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会议,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形成初步意见;

(2)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

(3)根据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学校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4)学院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5)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指导和审议,由教学院长审定后送交教务处;

(6)教务处对培养方案组织审查后并由校外专家进行审议,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施行。

五、评价结果的利用

结合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意见,对专业的培养目标修订提出建议,为下一轮培养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