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要求的达成是培养目标达成的充分必要条件,培养目标的达成需通过毕业要求的达成予以保证,而毕业要求的达成则需通过课程目标的达成予以保证。为此,本专业建立了课程目标及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
本专业根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的12项毕业要求,逐条分解指标点,做到科学、合理、可衡量,覆盖全部毕业要求。每个指标点对应3-6门课程,根据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强度,确定各课程的权重系数,计算出课程对毕业要求目标的达成情况。
一、评价机制
(1)评价机构
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的评估和评价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实施,参与评估的人员主要是专业教师,参与评价的人员由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组成,其在评估与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如表1所示:
表1 参与评估和评价的机构和人员以及其在评价过程中的职责
评估活动 | 负责人员 |
审查支撑合理性,确定数据收集来源 | 专业教师 |
实施评估并收集数据 | 专业教师 |
改进工作 | 专业教师 |
审查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 |
确定各项指标点的支撑教学环节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 |
制定/审查评价方法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 |
分析数据并撰写报告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 |
(2)评价时间及周期
本次对毕业要求各个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周期为1年,对材料物理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进行评价,以保证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的改进。
本专业毕业达成评价依据为支撑指标点的课程的达成情况, 采用考核成绩分析法进行达成评价。首先根据课程(包括实践教学在内的全部教学环节)达成毕业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根据每门课程达成的评价结果,得出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
首先对课程达成毕业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即计算课程达成评价值。其次,根据每门课程的课程达成评价值和相应课程的权重值,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最后,将该计算结果与达成标准进行比较,进而得出是否达成毕业要求的结论。
不同课程类型考核方式不同, 评价数据来源也不同, 包括试卷、 测验、 论文、 大作业、实验(实习、设计)报告、读书报告等。
对于课堂教学类课程,选择课程最终考核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如考试试卷、课程课内实验报告、作业情况记录、平时考勤、大作业等;
对于内容为实验的实践类课程, 选择实验报告及实验表现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价依据;对于内容为课程设计的实践类课程,选择设计说明书(论文) 、图纸及学生在设计过程中的表现、答辩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内容为实习的实践类课程, 综合考虑实习报告、 实习表现、 考试等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考虑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外文翻译以及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和答辩时的表现(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组分别进行评价)为评价依据。
学习效果采用百分制成绩及成绩等级方式考评,两者与绩点的转换关系见表2。
表2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 成绩等级 | 绩点 |
90~100 | A(优秀) | 4.0 |
85~89.5 | A- | 3.7 |
82~84.5 | B+ | 3.3 |
78~81.5 | B(良好) | 3.0 |
75~77.5 | B- | 2.7 |
72~74.5 | C+ | 2.3 |
68~71.5 | C(中等) | 2.0 |
64~67.5 | C- | 1.5 |
60~63.5 | D(及格) | 1.0 |
<60 | F(不及格) | 0 |
本专业学生被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学生“修满本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因为2.0绩点对应于百分制成绩的68~71.5,即相当于68~71.5%及以上的达成,因此本专业根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的 12 项毕业要求,逐条分解指标点,做到科学、合理、可衡量,覆盖全部毕业要求。课程达成评估周期每年一次,毕业要求达成评估周期 1 年一次。各项毕业要求的评价值大于 0.7 为达成。
另一方面,根据每项毕业要求细化分为数个指标点以后,本项毕业要求的最后目标值为各分解后指标的目标值总和中最小者。即要求各指标点均应满足目标值总和≥0.7才能视为本毕业要求的达成。
二、课程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1.确定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权重值
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同相关任课教师对每项毕业要求进行分解, 列出支撑每条指标点的课程,对每门课程的支撑强度赋值,权重值之和为 1。
2.确认评价依据的合理性
在开展课程达成评价前, 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该门课程的评价依据 (主要是对学生的考核结果,包括试卷、大作业、报告、设计等)合理性进行确认: 考核内容是否完整体现了对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考核(试题难度、分值、覆盖面等);考核的形式是否合理(除了期末考试外, 是否采用大设计或大作业的形式考核学生是否获取该条指标点所列能力);结果判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试卷很难或得分很高的现象)。判定结果应明确说明“合理”或“不合理”,如果“不合理”,则不应采用上述试卷或报告作为达成评价依据。
本专业对各门课程的评价依据的合理性进行了确认,具体参见附录4 -9课程考核合理性确认表。
3.课程达成评价
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价是以参加该课程学习的所有学生或随机抽取一个自然班学生所获得的该课程成绩为样本,对毕业要求中的各个指标点进行达成评价。
对于每门课程, 根据“课程考核合理性确认表”中确定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各评价依据, 以样本中该指标点各评价依据的平均得分与该指标点目标分值的比值作为该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值。指标点的评价依据可以是课程的试卷、实验(实习、设计)报告、平时作业、课程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
4.计算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
根据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各门课程的评价值计算结果, 求出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评价结果。 如果毕业要求对应多项指标点, 选取各项指标点评价值的最小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值。
按照评价机制中规定的标准, 毕业要求评价结果的达成大于或等于0.7时为达成,小于 0.7 时为未达成。
5.毕业要求达成标准
按照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分析法,附录4-9,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分析法主要考核课程整体考核结果对毕业要求达成的影响,方法如下:
课程考核样本抽取:依据考试成绩,对材料物理专业学生毕业要求达成进行评价。
毕业要求达成分析法:
由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赋权重值、课程考核材料中支持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试题总分以及样本学生相关考题平均得分,计算出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评价值。课程对某条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各门课程对某条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值;由支持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的评价值加和计算出相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值。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周期为1年,针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均选取各支持课程成绩进行评价,评价值的最小者为该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值。若某门课程在不同学期授课(包括英语、高等数学、体育等),则选取评价值的最小者作为该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值。
取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值的最小值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值。
判定毕业要求达成的评价结果。当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值大于或等于0.70时,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判定为“达成”,小于0.70时判定为“不达成”。
课程达成分析法:
课程达成分析法主要注重于考核过程每一细节对毕业要求达成的影响,其方法如下:
对于支撑毕业要求中的课程,根据课程考核合合理性确认表中的各评价依据,选取一定的样本作为评价目标,以样本中该指标点各评价依据的平均得分与该指标点目标分值的比作为该指标点达成的评价值。指标点的评价依据可以是课程的试卷、实验(习)、设计、实验报告、大作业、平时作业、课程论文、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设定某一指标点中其评价依据的分值为A,其样本的平均成绩为B,则课程对该毕业要求指标点评价值的计算式为:
评价值=目标值*Σ(Bi/Ai)
在对课程各个指标点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课程总达成的评价。课程的各个 指标点的评价计算值为C值,课程所承担的各指标点C值的平均值为整个课程的评价值D。
D=(C1+C2+C3+…+Cn)*100/n
本专业将70设定为课程达成标准。D≥70,认定课程为目标达成;D<70,认定课程为目标未达成。
问卷调查评价分析法
除了通过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外, 学院还专门制定了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工作管理办法,附录4-22,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为组长的评价工作小组,以调研、走访、问卷等形式对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进行跟踪评估,进而进一步检验本专业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毕业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形成的资料有调查问卷、分析报告、座谈会记录等。
1. 形成定量评价结果: 在评价依据合理情况下, 直接利用所选教学环节的课程达成情况定量分析结果,根据权重,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2. 形成定性分析结果: 结合所选取教学环节的定量评价结论, 通过应届生调查和用人单位调查等外部评价反馈的信息,综合评价每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形成结论性意见和评价报告。
四、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的利用
通过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结果,发现学生学习能力短板,为下一轮培养方案修订提供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