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学发〔2017〕25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实验班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学发〔2016〕32号)中关于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过资格审定、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民主合议等程序,拟评金浩等23名同学为“优秀毕业生”,现就相关学生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地点藕舫楼301办公室。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学发〔2017〕25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实验班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学发〔2016〕32号)中关于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过资格审定、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民主合议等程序,拟评金浩等23名同学为“优秀毕业生”,现就相关学生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地点藕舫楼3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