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1)27 普通本科生等级考试考研学院奖励办法

发布者:物电院发布时间:2012-05-18浏览次数:1223

    为鼓励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决定对等级考试和考研升学成绩较好的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进行奖励,办法如下:

一、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奖励办法:

(一)累计通过率奖励办法

1、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计算出各学院应届毕业生英语四、六级累计通过率(民族生和特长生除外)应达到的百分率标准(见下表),在此标准基础上,累计通过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0.5万元。

2、在达标基础上,如能达到学校与学院签订的目标,且稳定在该目标,奖励0.5万元,此后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2万元。如低于该目标,则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发该学院本年度教学奖励基金0.5万元。

(二)首次通过率奖励办法

    以本年度学院大二学生前三(四)学期计算四级(六级)应达到的首次通过率,四级以80%为标准,六级以60%为标准,在达标基础上,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0.5万元。

(三)奖金测算

    上述奖励金额为基本奖金,适用于毕业生数在1~100的学院。毕业生数在101~2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1;在201~3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2;在301~4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3;在401~5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4;超过5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5。

(四)奖金分配

1、奖金按学生所在学院80%,开课学院20%的比例进行分配。

2、对开课学院的奖励:以普本四六级标准(目标)的平均值为基础,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0.5万元(2万元)。

二、计算机等级考试奖励办法:

(一)奖励办法

    奖励从普本2008级开始,按学生毕业时计算得出的累计通过率为标准,文科学院达到98%,含二本学生的学院达到92%,其余学院达到95%,稳定在该目标, 奖励0.5万元,每提高1个百分点, 奖励为2万元。

(二)奖金测算

    上述奖励金额为基本奖金,适用于毕业生数在1~100的学院。毕业生数在101~2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1;在201~3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2;在301~4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3;在401~5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4;超过500的学院实际获得的奖金为:基本奖金×1.5。

(三)奖金分配

1、奖金按学生所在学院80%,开课学院20%的比例进行分配。

2、对开课学院的奖励:以95%、98%为基础,普本平均每提高1个百分点分别奖励0.5万元、2万元。

三、考研奖励办法

    根据各学院2009、2010年升学率,确定2011年度升学率目标,对完成目标的单位奖励1万元,如超额完成年目标,每高1个百分点另奖励0.5万元。2012年起,完成年增目标的单位奖励1万元,每提高1个百分点多奖励0.5万元。奖励金中的80%奖励学生所在学院,20%奖励开课单位(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考研情况分配)。

    2011年起,统计全校学生考研公共课成绩,其中报考本校学生的统考科目成绩由研究生院统计,报考外校学生的统考科目成绩联合学工处组织各学院统计。将统计的全校学生统考科目平均成绩(不含缺考)与省平均成绩比较,如英语和政治理论达到省平均成绩,奖励开课单位2万元;比省平均成绩每高1分,多奖励0.5万。数学平均成绩达到省平均成绩,奖励开课单位6万,比省平均成绩每高1分,多奖励0.5万,数一、数二、数三分开统计并予以奖励,奖金各占三分之一。

    对未完成目标要求的单位,扣发奖励基金0.5万元。

四、各学院大学英语四六级累计通过率标准和目标对照表及考研目标数据表另行下发。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