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张佳欣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2046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以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议,特制定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080300光学工程”、“085400电子信息(光学工程)”两个学科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总则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光学工程”、“电子信息(光学工程)”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光学工程”、“电子信息(光学工程)”学科分别成立面试专家组,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按招生计划及上线生源情况,我院“光学工程”、“电子信息(光学工程)”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全部进入复试,无调剂复试。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名额

一志愿复试

专项计划

调剂复试

光学工程

14

14

0

0

电子信息(光学工程)

10

10

0

0



四、复试内容及程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现状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院在确保师生人身健康、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所有复试环节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复试总分满分300,专业课测试满分150分(若干道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题)。“光学工程”、“电子信息(光学工程)”专业课科目为F16《激光原理与应用》,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外语听力满分30分,口语满分2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若干道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时间30分钟。

1、心理素质测试

3248:00-25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登录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2、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

考生于327日(周六)上午8:30—11:30到藕坊楼339室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表》;

2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考核表需要由填写部门密封;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8)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获奖评优证书复印件;

9)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10)复试费80元,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支付;

所有材料附件在学校公布的复试和录取办法通知中。

3、外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327日下午1330-17001330-1400外语听力测试,1400-1700专业课笔试)

考场:文德楼北区N309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无线耳机参加考试。

     4、综合面试

考试时间:328日上午800-1230

考场:藕坊楼330(光学工程)

藕坊楼331(电子信息)   

候考室:藕坊楼328329

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或潜力、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要求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

考生需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候考室,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成绩评定

外语听力测试成绩由学校评定,专业课笔试成绩由我院专家组评定,外语口试及综合面试成绩由面试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平均成绩为考生复试初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综合成绩,“光学工程”、“电子信息(光学工程)”专业分别据综合成绩排序,结合招生指标,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六、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成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复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签字后拍照后发给学院。

七、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

58731201)。

3.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4.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本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细则的解释权在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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